栖霞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6:07: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栖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不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1.主动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利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有力推动了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对我局下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栖霞市公安局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数量为零。2022年栖霞市公安局依申请公开数量比2021年少1件,无收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栖霞市公安局建立和完善了政务公开相关管理制度,编制了《栖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栖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完善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上网信息的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情况,畅通公开渠道,确保人员、措施、责任落实到位。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务微信等互动性强、传播速度快的特点,不断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平台等载体,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完善“栖霞公安”公众号、“栖霞交警”公众号,扩大信息公开面;依托互联网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发布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让群众能够更快更清晰的了解公安机关制定的政策和服务新举措。

5.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栖霞市公安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加大保密审查力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从起草、制作、更新、签发、发布,均严格程序操作,严防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同时,安排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有序,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及时。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没有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也未发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栖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动依法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业务科室系统操作不够规范,内容保障方面还有待于继续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将着力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意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日常监测和季度自查,及时报告自查情况。二是进一步抓好教育培训。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2022年度,栖霞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积极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我局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民警全程详细解说、陪同体验。通过开放日活动,群众全方位感受到公安局的运转流程,更加理解、信任和支持公安工作,有效提升了群众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3.2022年度,栖霞市公安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9件。

4.栖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特别说明的情况。

5.栖霞市公安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6.栖霞市公安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栖霞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30131).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