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9:47:3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栖霞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以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阵地,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公布时效,通过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1.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栖霞市公安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主动性、明确性、广泛性、丰富性和交互性,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警务信息,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37 条,包括机关简介、处罚强制、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治安管理、应急预案、部门文件及解读、部门办公会议等。通过政务服务网等其他渠道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5300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栖霞市公安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收和办理工作制度,规范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涉及咨询有关交通数据方面,并依法予以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21年栖霞市公安局依申请公开数量比2020年少1件,无收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栖霞市公安局编制了《栖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栖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政务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任务分工,同时,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行了全面部署,细化了我局主动公开事项清单,明确了更新周期、责任科室,进一步卡实了工作责任。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平台和“栖霞公安”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公安局最新动态。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各种信息约351条。通过栖霞市政府网站开展网络调查,通过政务新媒体与群众进行政民互动交流,及时了解群众所需,普及安全注意事项、法律等知识,宣传利民政策。按照政务新媒体工作相关要求,全力做好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维护工作,及时做好警方资讯、警务活动、防范提示、办事指南、政策解读等信息发布工作。

5.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办公室明确一名专职政务信息公开统筹协调负责人,进行信息公开前审核公开后复查,确保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定期督促检查各业务科室信息发布数量,是否能够按时按要求进行公开。年内参加全市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1次,并组织全局进行此次公开培训内容的学习;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2次,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3

行政强制

870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3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推行政务公开,优化政务环境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仍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着力进行改进:一是着力强化教育培训,重点强化公安民警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推动各层各级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增强专业素养。二是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推动将信息公开列入培训,分科室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2021年度,市公安局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始终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抓手,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细化工作任务,卡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相关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3.2021年度,栖霞市公安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件,内容主要涉及社会建设、城建环保等方面,政协提案8件,内容主要涉及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截至11月底,我单位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所提出的问题已得到解决。

4.2021年度,栖霞市公安局行政事业性收费33315元,其中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13770元,公民出入境证件费19545元。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