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09:21:5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栖霞市审计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审计局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及时准确等有效方式公布各类政务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1.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5条,其中维护机构概况1条,维护领导信息1条,新发布财政预决算4条,行政执法统计年报1条,法治政府建设类5条,审计结果类3条,其中栖霞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1条,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1条,2021年以来新增政府专项债券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1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办事流程,明确申请主体、申请内容、申请程序、受理申请机构等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22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栖霞市审计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一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拓展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二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审签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专人发布、专人管理。三是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落实好保密制度,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栖霞市审计局合理运用现有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栖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审计系统信息发布平台为载体,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坚决避免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出现,提高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按照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5.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蔡绍夫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施明恩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科室按照各自职能负责提供需发布的信息,落实相关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分类、收集、编制、报审、发布以及要情处理等工作。二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具体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培养专业的人员队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管理和维护,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对标先进,仍存在一些差距,一是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于信息公开工作认知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力度有待提高,社会群众不熟悉、不了解信息公开工作,导致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的点击率不高。为此,我局下步工作重点: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围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问题,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民生领域审计相关信息,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撰写信息稿件,督促各部门落实好信息上报任务,及时反映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工作进展等情况。三是丰富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好村(居)委会的作用,扎实推进通过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打通人民当家作主“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部分主要报告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2年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2022年,栖霞市审计局严格按照上级年度政府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

3.2022年栖霞市审计局未收到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今后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工作;

4.栖霞市审计局2022年在完成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的同时,还发布了审计报告1份,专项审计报告1份,审计整改报告1份。

2022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