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内容    
标       题 
党费收缴标准?
办 件  分 类     
内        容     我是企业退休员工,高新区海天社区按照在职时的党费标准收取退休的党费,是否合理?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时间 
2021-7-27 14:41:51
答复人 
高新区通海管理处
答复内容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第一大条党费收缴中第五条规定,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党费计算基数为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中第一大条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中第六条规定,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