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4-00935 主题分类: 其他
文件标题: 栖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栖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机关: 栖霞市政府办 发文字号: 栖政发〔2024〕8号
成文日期: 2024-04-03 发布日期: 2024-04-03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栖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栖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栖政发〔2024〕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组织编制了《栖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决策草案拟定工作,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附件:栖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栖霞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栖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依据

承办单位

完成时限

决策程序

1

栖霞市城市停车专项规划(2024-203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城市停车规划规范》等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2

栖霞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2023-203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3

栖霞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

市气象局

2024年11月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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