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大学生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烟人社办发〔2022〕11号)文件规定,以下大学生实习基地符合实习补贴发放条件。现将有关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栖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35-5210409
实习基地 | 姓名 | 补贴金额(元) |
山东华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李先文 | 2000 |
栖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5日
索引号: | 11370686004215295C/2024-00737 | 成文日期: | 2024-03-15 |
发布机构: | 栖霞市人社局 | 组配分类: | 高校毕业生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