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3-03991 成文日期: 2023-08-21
发布机构: 栖霞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十一届二次第112039号:关于“加强当代农村养老体系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8-21 11:02:33 来源:栖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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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炳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当代农村养老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将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作为“硬任务”,要求加快建立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互助型养老服务发展,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等。近年来,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协同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开展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作。为有效破解我市原有15处农村敬老院“散、小、旧、差”的难题,改善特困人员供养环境,提高敬老院综合养老服务水平,彻底解决承载养老功能不完善、运行机制不健全、发展活力不足等问题,栖霞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资源整合,利民惠民”的原则,积极探索“以建促改”,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区域性敬老院建设,争取各级资金1.6亿元,设立杨础、松山、桃村、翠屏4处中心敬老院,项目总占地130余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设计床位1308张。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的建成和使用,充分发挥了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的托底作用,极大地改善了我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有效满足了我市农村老年人机构养老需求,逐步发展成为集特困供养、托养寄养、日间照料、健康娱乐、精神慰藉、医护养护、康复治疗等为一体的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二是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推进范围,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引领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发展。鼓励镇村积极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设置居室、娱乐活动室、图书室等功能房间,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午餐供应、文化娱乐、情感交流、精神慰藉等基本需求。为保证农村幸福院充分发挥助老为老功能,市、镇、村三级定期不定期组织抽查检查,保证每年运营天数不少于200天,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农村幸福院实行等级评定,市财政按等次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分类补助,打造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目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农村幸福院88处,覆盖全市14个镇街。

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加强农村老年人养老权益制度保障。今年3月栖霞市民政局联合财政局、卫健局、发改局等12个单位共同制定《栖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为农村老年人寻求照护服务、物质帮助和关爱服务提供政策指引。严格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生活、护理补贴,动态更新经济困难老年人保障名单,确保精准发放、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还存在政策制度不完善,设施建设存在短板,保障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民政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研究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面临形势、使命任务和重要举措,并认真加以推动解决。

一是大力推进市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是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要在农村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基础上,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改造和功能拓展。统筹规划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在农村幸福院、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农村养老设施中配备护理床、护理设备、康复性活动器材、日常医疗设备、辅助性医疗康复设施以及文娱活动类设备等。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和举办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等方式,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

二是聚焦重点人群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重点增强市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满足市域内失能特困人员的照护需求,为其他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同时在市域内发挥服务辐射示范作用。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老年协会等作用,依托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健全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措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村委会成员、驻村干部、民政专员、专业社工、志愿者、亲朋邻里等开展定期巡访工作。合理确定巡访频次,结合实际采取电话(视频)问候、上门访问等方式开展巡访。组织开展巡访责任人业务培训,强化工作能力,创新信息化、智能化巡访方式,提高巡访效率。督促家庭成员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发现重大风险隐患时,第一时间向巡访对象的赡养人(扶养人)通报,督促及时妥善处置,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必要时协助其向有关方面申请紧急救援。加强巡访制度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等制度的衔接。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止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三是传承孝老爱亲家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营造孝老爱亲的社会氛围,广泛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引导子女要“常回家看看”,为老年人提供经济支持和情感慰藉。开展“讲敬老故事、做孝顺儿女”、“好媳妇”、“孝亲敬老之星”等多种活动,宣传孝老爱亲家庭典型,增强家庭孝老爱亲责任,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顺。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指导协调成立村级党员志愿服务队,与困难老年人结对帮扶,为老年人解决衣食住行等生活困难,实现农村老年人“小事不出门、小病不离村、难事有人帮”。

感谢您对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不断改善、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特别是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并多提宝贵意见。

栖霞市民政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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