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3-04741 成文日期: 2023-08-18
发布机构: 栖霞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专家解读丨《关于开展2023年度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暨“最具成长潜力人才创业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8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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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蒋志忠   高级经济师

8月18日,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文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暨“最具成长潜力人才创业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栖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蒋志忠高级经济师对文中相关的专业词汇进行详细解读。

实际投入由股东实缴资本支出产生,公司到账资金未支出部分,不作为实际投入计算。大额单笔费用支出,应结合公司整体经营状况综合认定。申报前24个月累计缴税10万元以上的,可按实际投入额40%给予资助资金;缴税20万元以上的,可按实际投入额50%给予资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负责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前景好、潜力大,可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职称和年龄限制。项目负责人可通过本人控股的其他公司间接持股,占股比例以穿透股权后最终实际控股比例为准。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落户后通过股权变更等方式成为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投入须从变更完成之日起核算。每名人才、每个项目只能享受1次择优资助,已获得过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或在烟台市高端创业人才管理期内的,不再享有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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