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3-03937 成文日期: 2023-08-17
发布机构: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

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02001号:关于“关于加强农村污水管网建设的建议”的建议答复

发布日期:2023-08-17 10:07:00 来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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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杰 等 6 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农村污水管网建设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现状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的工作要求,我市应于2025年底前需完成辖区内55%以上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截至目前,我市共已完成520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累计治理率达到64%,已完成治理的村庄暂时交由运维单位烟台启能环境有限公司进行运维。

根据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的最新治理要求及《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大沽夹河水质保障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 ,我市仍需对大沽夹河沿线村庄、水源地周边村庄等重点区域的65个村庄开展治理工作。     

截至8月17日,2023年仍需治理的65个村庄目前已完成设计、监理招标工作,市财政评审中心正在对项目进行评审,我局已做好施工招标准备工作,预计9月底前项目启动,2023年底完成41个村庄治理任务,2024年底前完成24个村庄治理任务。

二、下步工作计划

1、对仍需治理的65个村庄进行施工招标,严格把控工程质量,有序推进2023年65个村庄治理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程建设。

2、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议市政府将已完成治理的520个村庄运维费用(包括小型一体化污水站的电费、药剂费、人工费、污泥转运处置费、设备维保费、水质检测费用、拉运车辆购置、拉运费用、在线监测、水质检测费用、管网维护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并对相关费用进行评审,统一招标确定第三方运维公司,实行统一运维管理。 

3、依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21【10】号)的相关要求,建议市政府明确生态环境分局作为运维单位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管理机制,负责全市建制镇镇污水处理站及农村生活污水运维工作,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市直、镇街、片区、村委四级监督管理体系,拟定《栖霞市农村生活污水运维方案》并征求市财政、各镇街意见后印发,组织各相关单位、镇街、运维单位按方案开展运维管理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爱护污水处理设施,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黑臭水体和污水横流现象的发生,提高群众满意度。

4、我局将探索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作为示范项目建设栖霞市农村生活污水项目远程控制平台,降低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成本,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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