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687098/2023-02767 成文日期: 2023-08-01
发布机构: 栖霞市审计局 组配分类: 问题整改

栖霞市审计局关于栖霞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8-01 来源:市审计局

字号:

关于栖霞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428日在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会议上

栖霞市审计局局长  蔡绍夫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2022729日,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栖霞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审计查出问题作出整改批示,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建议,强化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具体责任人,分类施策,倒排工期,盯紧盯实,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审计强化审计整改责任把审计整改作为放大审计监督成效的关键抓手印发《栖霞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督查工作规程》层层分解责任,形成整改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现闭环管理。向12部门单位印发整改通知,组织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现场督查,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重点跟踪,制定有效措施,分行业分系统推动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促进完善制度、提高执行力,促进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二、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部分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出规定比例问题。市财政部门将在下一年度及时分解下达国家电影事业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等指标,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将基金结转规模控制在规定比例30%以内。

2.批复部门预算不科学不合理问题。市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工作,明确预算编制范围,并指导各预算单位科学完整提报预算项目,做到应编尽编。

3.结转超过1年以上的存量资金未及时消化问题。市财政部门已盘活使用存量资金2311.5万元,剩余库区移民补贴资金3.6万元按库区移民补贴规定用于以后年度专项支出。

4.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期限内分解下达问题。市财政部门已于2022年11月前,将3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76万元全部分解下达。今后将按照规定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确保在收到专款后30日内分解下达,提高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

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对全市房屋资产总体出租状况缺乏监管问题。市财政部门已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接,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责,摸清出租房产底数,对出租行为实施监管,保证出租规范、收入及时上缴入库。

2.市牟氏庄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问题。该公司已于2022年7月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已将固定资产40万元登记入账。

3.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未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账务登记问题。该单位已于2022年7月将固定资产180万元对外投资进行了账务登记,并将登记凭证相关资料报市财政部门备案。

(三)非税收入征管方面

1.应收未收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问题。市财政局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租金2万元全部收回并上缴财政专户。

 

2.坐支非税收入问题。市财政部门已于2022年6月补缴入库非税收入30.52万元,今后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坐支非税收入行为。

3.应免未免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问题。截至2023年3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收取的11户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0.52万元全部退回。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决算管理方面

针对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完整、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等问题,发改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个部门将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将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利息收入等应纳入预算的全部收入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科技局3个部门进一步规范决算编制,将应纳入决算的全部纳入决算,确保决算报表真实准确反映年度收支情况。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发改局、市人社局4个部门进一步规范账务处理,按照财务规定规范列支,严禁在往来款中核算收入和支出。

二)预算执行方面

针对无预算支出问题,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科技局3个部门将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监督,细化编制年初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谨性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市教体局已将长期挂账资金进行对冲调账处理。针对公务接待未执行“一次一结算”制度问题,市人社局今后将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活动费用“一次一结算”的规定。市发改局、市人社局2个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管理,对按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真实完整公开。

(三)预算约束、资产管理方面

针对无预算购买固定资产问题,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科技局3个部门进一步规范年初预算的制定,按照要求将固定资产采购纳入年初预算,按照预算执行采购计划。针对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市发改局已将固定资产处置收入1.73万元上缴财政专户。

(四)资金绩效管理方面

针对绩效评价不全面问题,市发改局进一步理解把握《栖霞市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细化项目绩效评价内容,对项目支出将依据绩效目标逐项全面进行评价。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

1.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规划滞后问题。市民政局已与住建、财政、自规等部门进行沟通,明确各自职责定位,把养老服务设施发展规划纳入部门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运营困难问题。市民政局已与财政部门沟通,组织申报拨付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并鼓励各镇街通过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同时发动社会慈善捐赠,联合慈善总会,鼓励社会爱心人士、企业通过捐款等方式弥补资金不足。

3.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功能发挥不完全问题。市民政局将采取村级发动、逐户宣传等方式,扩大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知晓率,逐步完善养老服务功能,满足老年人多种需求。并将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的运营利用率纳入镇街考核范围,进行红黄蓝打分,提高镇街抓落实、促运营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方面

1.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问题。截至2022年11月,市住建局已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项目验收工作。

2.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台账和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市住建局督促各镇街及中标单位查漏补缺,与村民的一户一档资料进行核对,并重新补登信息,确保台账和档案资料信息准确。

(三)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管理方面

1.网络日志留存期限不规范问题。市融媒体中心与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签订日志留存承诺书,确保网络日志留存不少于六个月。

2.未与运维公司签订保密协议问题。市融媒体中心已与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保密承诺书。市大数据服务中心与烟台快网网站科技有限公司在运维合同中约定了保密条款。

3.未按规定进行容灾备份问题。市公安局2023年完成三级等级保护测评后,视频图像应用系统将具备容灾备份功能;市政府门户网站容灾备份功能由烟台市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备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树牢政治意识,提高审计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刻领会党中央和省、市委、栖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中央要求贯穿到谋划审计工作、履行审计职责、实施审计项目全过程。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审计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大对重大政策执行、重点民生资金、重大投资项目和财政支出绩效的跟踪审计力度,坚持查问题与改问题“两不误”,加强跟踪督查,提升审计问题整改实效。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能力素质。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信息化审计技术的应用,以科技赋能提升审计效能;强化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审计工作科学性和权威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3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各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府工作要求,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持续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建设山清水秀幸福新栖霞贡献审计力量。

谢谢!

 

附件:栖霞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

      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

栖霞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

 

项目

问题
类别

问题主要
内容

问题具体表述

整改完成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财政资源统筹工作有待改进

 

1.部分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出规定比例。

部分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出规定30%的比例。2021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基金收入5万元,结余5万元,结转资金规模占比100%;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2379万元,结余954万元,结转资金规模占比40.10%。以上两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超过30%的规定。

市财政部门将在下一年度及时分解下达国家电影事业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等指标,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将基金结转规模控制在规定比例30%以内。

 

2.市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不科学不合理

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单位预算约束力不强,执行预算实际情况与批复预算存在较大差异。如:2021年,市财政局批复的发改局收入预算为708.77万元、支出预算708.77万元,而实际收到财政拨款收入为947.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3530.59万元,实际执行收入与预算批复收入相差238.93万元,超出预算33.7%,实际执行支出与预算批复支出相差2821.82万元,超出预算398.11%。

市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工作,明确预算编制范围,并指导各预算单位科学完整提报预算项目,做到应编尽编。

3.结转超过1年以上的存量资金未及时消化。

截至2022年3月末,暂存款中仍有结转超过1年以上的存量资金2315.1万元未消化,存量资金盘活还需加力。

市财政部门已盘活使用存量资金2311.5万元,剩余库区移民补贴资金3.6万元按库区移民补贴规定用于以后年度专项支出。

4.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期限内分解下达。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76万元未在规定期限内拨付。市财政部门收到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资金33万元、“厕所革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3万元,共计1076万元未在规定的期限(30日)内拨付。

 

市财政部门已于2022年11月前,将3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76万元全部分解下达。今后将按照规定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确保在收到专款后30日内分解下达,提高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

 

(二)国有资产管理缺位。

1.对全市房屋资产总体出租状况缺乏监管。

财政部门未对同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事项进行审批,也未授权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权限范围内国有资产租赁事项审批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未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期限、承租人支付租金方式进行批复

市财政部门已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接,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责,摸清出租房产底数,对出租行为实施监管,保证出租规范、收入及时上缴入库。

 

2.市牟氏庄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

市财政部门将位于文化路原值40万元326平方米的房产划拨给国有企业市牟氏庄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后,该企业未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对该项资产缺乏管理,存在流失风险

该公司已于2022年7月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已将固定资产40万元登记入账。

3.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未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账务登记。

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以固定资产180万元投资成立了果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但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未对该项对外投资进行账务登记,投资的固定资产监管缺位。

该单位已于2022年7月将固定资产180万元对外投资进行了账务登记,并将登记凭证相关资料报市财政部门备案。

(三)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有待加强。

 

1.应收未收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应收未收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房屋租赁收入2万元。2018年12月,市财政局将文化路456号326平方米房产租赁给会计师事务所使用,合同约定,每年租金1万元,每两年支付一次,于第二年1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两年租金。20201月市财政局应收未收房屋租金2万元。

市财政局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于2022年7月将房屋租金2万元全部收回并上缴财政专户。

2.坐支非税收入。

坐支非税收入30.52万元。市财政部门非税收入账户分别收取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和市交通局上缴的房租收入51.22万元和15万元,未上缴国库直接从非税收入账户拨付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18.52万元用于日常经费支出、拨付市交通局12万元用于治超站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市财政部门已于2022年6月补缴入库非税收入30.52万元,今后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坐支非税收入行为。

3.应免未免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

 

贯彻落实国家优惠政策不到位,应免未免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0.52万元。2021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取市果都商城有限公司等11户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共计0.52万元,上述企业已纳入小微企业名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减免未减免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

截至2023年3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收取的11户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0.52万元全部退回。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完整。  


市发改局、人社局、教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4个部门未将结转结余资金、利息收入等纳入部门预算4954.32万元;市发改局、人社局、教体局、科技局4个部门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造成决算不实93.33万元;市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科技局3个部门决算编制不完整,未将全部收支编入决算138.51万元。

 

针对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完整、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等问题,发改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个部门将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将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利息收入等应纳入预算的全部收入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科技局3个部门进一步规范决算编制,将应纳入决算的全部纳入决算,确保决算报表真实准确反映年度收支情况。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发改局、市人社局4个部门进一步规范账务处理,按照财务规定规范列支,严禁在往来款中核算收入和支出。

 

(二)预算执行不严格。


市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科技局3个部门无预算支出24.38万元;市教体局超预算支出3.51万元;市发改局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市教体局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681.03万元;市人社局公务接待未严格执行“一次一结算”制度;市发改局、人社局预算信息内容公开不完整。

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科技局3个部门将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细化编制年初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谨性。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市教体局已将长期挂账资金进行对冲调账处理。针对公务接待未执行“一次一结算”制度问题,市人社局今后将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活动费用“一次一结”的规定。市发改局、市人社局2个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管理,对按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真实完整公开。

(三)预算约束不严,固定资产管理缺位。


市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科技局3个部门无预算购买固定资产21.53万元;市发改局固定资产处置收入1.73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科技局3个部门将进一步规范年初预算的制定,按照要求将固定资产采购纳入年初预算,按照预算执行采购计划。针对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市发改局已于2022年8月将固定资产处置收入1.73万元上缴财政专户。

 

 

 

 

(四)资金绩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市发改局绩效评价不全面,年度绩效指标未按照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的绩效指标进行评价。成本价格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中数量指标设置了苹果指数监测点、城市集中供热、农产品成本调查等6个三级指标,但绩效自评表中数量指标只反映了苹果指数监测点1个三级指标,其他5个三级指标未评价。

针对绩效评价不全面问题,市发改局进一步理解把握栖霞市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细化项目绩效评价内容,对项目支出将依据绩效目标逐项全面进行评价。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专项审计情况

 

(一)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

1.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规划滞后问题。

由于我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刚刚起步,目前尚没有完整的养老机构设点布局,特别是市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用房,没有做到与城市改造、社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缺乏统一规划,已建成的村级幸福院大多是利用农村闲置设施加以改建,基础条件较差。全市大部分居民小区没有配套养老服务用房,与不断增长的社区养老服务需求有较大差距。

市民政局已与住建、财政、自规等部门进行沟通,明确各自职责定位,把养老服务设施发展规划纳入部门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运营困难。

审计实地查看了5个镇街的4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8个幸福院,经了解,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院大多由政府投资兴办,开办费用包含雇佣服务人员和保洁人员费用、日常用品购置、供暖等多项开支。因财政补助资金有限,仅依靠补助资金不足以支撑正常运营,上级补助三年期满后缺少自我造血能力导致运营困难。

民政局已与财政部门沟通,组织申报拨付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并鼓励各镇街通过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同时发动社会慈善捐赠,联合慈善总会,鼓励社会爱心人士、企业通过捐款等方式弥补资金不足。

3.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功能发挥不完全。

一是城市日间照料中心依托街道社区开办,虽然配套用餐、休息设施齐全,但仅为老年人健身娱乐提供便利,日间照料中心转变为老年活动中心,并未发挥日间照料功能。二是镇级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利用率不高。部分日间照料中心或幸福院无人经营,个别村雇佣老人无偿看护,餐厅厨房、娱乐室、休息室等功能设施闲置,锅具、用餐设施卫生较差,娱乐室用品和休息室床铺、被褥原样摆放无人使用。

市民政局将采取村级发动、逐户宣传等方式,扩大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知晓率,逐步完善养老服务功能,满足老年人多种需求。并将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的运营利用率纳入镇街考核范围,进行红黄蓝打分,提高镇街抓落实、促运营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方面

1.清洁能源改造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

截至2021年末,“电代煤”、“气代煤”改造项目均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审计期间市住建局进行了整改,完成了“电代煤”改造项目的验收。

截至2022年11月,市住建局已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项目验收工作。

2.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台账和档案管理不规范

审计中发现,清洁取暖项目改造用户台账部分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统计的不准确,如“电代煤”台账中288条信息用户身份证号码统计错误,609条信息未登记用户联系方式。

市住建局督促各镇街及中标单位查漏补缺,与村民的一户一档资料进行核对,并重新补登信息,确保台账和档案资料信息准确。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管理方面

1.网络日志留存期限不规范。

市融媒体中心“爱栖霞APP”网络日志未按规定留存6个月,只留存3个月。

 

市融媒体中心与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签订日志留存承诺书,确保网络日志留存不少于六个月。

 

2.未与运维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市大数据服务中心未与民营企业烟台快网网站科技有限公司、市融媒体中心未与国有企业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市融媒体中心已与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保密承诺书。市大数据服务中心与烟台快网网站科技有限公司在运维合同中约定了保密条款。

3.未按规定进行容灾备份。

 

 

市公安局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应用平台和市政府门户网站2个信息系统未按要求进行容灾备份。

 

 

市公安局2023年完成三级等测评后,视频图像应用系统将具备容灾备份功能;市政府门户网站容灾备份功能由烟台市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备份。

 关于栖霞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doc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