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鲁烟栖) 应急罚 【2023】 53号 | 栖霞市平丽广告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杨程未持证进行高处作业案 | 栖霞市平丽广告服务中心 | 徐少平 | 栖霞市平丽广告服务中心员工杨程在未持有特种人员操作证的情况下进行登高作业。 |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 。 | 自觉履行;15日内 | 栖霞市应急局;2023年5月23日 |
索引号: | 113706860044331292/2023-07805 | 成文日期: | 2023-07-05 |
发布机构: | 栖霞市庄园街道 | 组配分类: | 执法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