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3-03899 成文日期: 2023-07-31
发布机构: 栖霞市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科教文卫

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02019号: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建议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31 09:40:47 来源:栖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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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乙类乙管”新阶段,栖霞市卫生健康局始终坚持人民生命安全至上的原则,继续守牢防控底线,伴随管控政策放开显现出的一系列问题,我们通过多种措施不断完善应对机制:

一、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根据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栖霞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和《栖霞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做好医疗卫生类物资储备,定期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储备落实,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二、做好疫情形势的分析研判。为做到新冠肺炎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我市始终坚持面向社会提供核酸采样服务,并做好哨点医院发热门诊监测,对核酸标本开展新冠、流感双检测,根据每周阳性率及时研判分析疫情形势,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及时处置并上报,同时每周上送新冠阳性标本进行基因测序,及时发现变异毒株。

三、加快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疾控中心承担着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测与检验等多项工作,落实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对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有效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实验楼桩基已完成施工,计划12月8日完成建设。

下一步,栖霞市卫生健康局将持续抓好各项举措落实,继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推动我市疫情防控能力再提升。

栖霞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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