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3-03917 成文日期: 2023-07-13
发布机构: 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科教文卫

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02034号:关于“关于枣行村学龄儿童入学实验小学的建议”的建议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13 09:54:41 来源: 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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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枣行村学龄儿童入学实验小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栖霞市城区适龄儿童入学人口数量逐年增加,城区学校招生压力逐年增大,满足城区适龄儿童入学也非常困难。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和规范》对校额、班额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了《栖霞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划片招生规定》,对各学校招生区域作出了具体详细规定,并经栖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枣行村是翠屏街道辖区村庄,属于翠屏小学招生范围,适龄儿童应按户籍所在地在翠屏小学报名入学。2021年以来,我们严格执行《栖霞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划片招生规定》,招生工作平稳,较好地控制了学校超班额问题。市实验小学等几所城区学校的招生工作一直受到广大市民广泛关注,招生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实行网上报名,线上审核,对报名信息存在疑问的,线下都要三番五次到相关部门查看原始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招生结果公平公正。招生录取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公开,接受监督。凡不符合在实验小学报名入学的,一概不予录取。因此,不存在建议中提到的“户口不在村的学龄儿童可选读于栖霞实验小学,且村南的西南埠村的学龄儿童也就读于实验小学”情况。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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