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主题: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栖霞市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2022-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3-06-30至2023-07-30
征集单位: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告内容:

根据《山东省城市排水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等文件精神,为指导我市城市排水工程建设,完善排水防涝体系,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我局草拟了《栖霞市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2022-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子邮箱:qxzfjgysyk@yt.shandong.cn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30日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 一、起草背景

    加强发展市政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是保护城区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很强,涉及面很广,因此编制全面系统的排水专项规划,可有效解决城市排水工程系统性差、重复建设造成投资浪费的问题。为此,通过详细的现场踏勘和资料调查,在分析论证栖霞市目前城市排水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及未来城市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一个符合栖霞城市实际,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便于分期实施的排水工程专项规划显得尤为重要。

    二、起草过程

    2022年7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启动相关工作,在深入研究栖霞市城区排水现状的基础上,参照两部委联合印发《“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相关要求,编制了《栖霞市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2022-2035年)》,按程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规划》共分为文本、图集、说明书三部分。

    其主要章节包含以下八大部分:

    (1)对栖霞市城市排水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总结排水工程发展的特点与存在的问题。

    (2)根据现状条件,针对问题,提出排水发展的总体目标。

    (3)预测污水产生量,合理确定排放体制、排放分区、管网布置、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泵站设置等。

    (4)预测雨水产生量,合理确定排放体制、排放分区、管网布置、雨水利用设施的设置、海绵城市建设等。

    (5)预测再生水使用量,合理确定再生水管网布置、再生水厂的设置等。

    (6)针对栖霞市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近远期建设计划。

    (7)从防患于未然方面制定排水、防汛应急预案。

    (8)从智慧化、效益、管理、投资等方面提出实施排水规划的对策与措施。

    (二)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攻坚期。山东省明确提出“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以解决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和垃圾沿河堆放问题为终点,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的工作任务。2021年10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确保“十四五”时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黄河永远造福中华民族而不懈奋斗。

    近年来随着栖霞的快速发展和国家以及山东省建设厅对各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加快和完善城区基础设施布局已成为栖霞未来城市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成为推动栖霞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做好规划引导性工作,指导完善城市排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为实现栖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目标任务

    本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划定城市排水范围、预测城市污水量、在尽可能充分考虑目前已成形路网和未修道路的平面及竖向关系的基础上对城市雨水和污水排除系统进行规划、确定排水枢纽工程的位置、规模和用地,使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的目标。

    本次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使栖霞市排水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发展相适应,将栖霞市区建成山青、水绿、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30日


  • 意见征集结果:

    2023年6月30日,在栖霞市政府网站发布征求《栖霞市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2022-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于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未收到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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