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农办计财[2019]54号、鲁农计财字[2019]23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现场会推进会会议精神,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建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以指导跟踪服务主体服务质量,保证农业生产服务项目的顺利落实和圆满完成。经研究,建立县级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名录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依法在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登记注册一年以上且运营正常的,能够满足农业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发展需要,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组织。
二、申报事项
1.按照自愿申报、择优入库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自行申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依据《山东省农业生产性服务省级示范组织评定及监测办法(暂行)》,逐级进行推荐。
2.报送“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信息汇总表”(附件1)。
3.报送“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申报书”(附件2)。
三、申报时限
有意向申报且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可实时申报,并将申报材料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将及时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走访。审核完成后,纳入名录库,对纳入名录库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动态管理。
电话:5227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