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15295C/2023-01905 成文日期: 2023-05-30
发布机构: 栖霞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补贴管理及审批

栖霞市拟享受创业补贴人员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30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号:

栖霞市拟享受创业补贴人员情况公示

2023年第2号


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社[2019]10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烟人社字[2020]28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烟政字〔2021〕64号)文件规定,现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2个月和6个月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现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对2018年1月1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符合条件的、正常经营满12个月以上的、租用经营场地创业未享受过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创业人员,拟享受创业补贴人员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1。

如对附件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栖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5216676

电子邮箱:qxcyfwk@163.com

联系地址:栖霞市腾飞路197号政务中心1809


附件:栖霞市拟享受创业补贴人员情况公示名单

2023年第2号创业补贴人员情况公示名单.xlsx


栖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9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