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决策依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烟台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烟政办发〔2023〕11号)有关精神,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烟政发〔2022〕14号)和《栖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栖政发〔2022〕13号),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修订形成《栖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三、主要内容
(一)公布《栖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涉及43个单位,纳入行政许可事项278项。
(二)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及时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政策联系人:栖霞市政府办公室职能办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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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解答地址:栖霞市腾飞路199号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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