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18461X/2021-15749 成文日期: 2021-12-08
发布机构: 栖霞市教体局 组配分类: 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栖霞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4-24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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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9号)要求,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规范、执法为民、便捷高效、统筹协调的原则,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二、重点工作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9号)要求,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包括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等机制),将执法信息全面、准确、及时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和栖霞市政府网等载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便于群众办事。

1.统一建章立制。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进一步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信息公示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

责任科室:办公室

2.强化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科室职能调整等情况,进一步编制完善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等信息,并按照“谁履职、谁公示”的原则,主动在栖霞市政府网上公开,做到动态调整。

责任科室:相关科室

3.规范事中公示。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集中解决执法人员“不亮证”“晃证”“手拿视频无法亮证”等问题,全程公示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并主动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依据和权利义务等内容。

责任科室:相关科室

4.加强事后公示。通过栖霞市政府网,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准确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责任科室:相关科室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9号)要求,通过山东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平台,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全面、系统、规范记录,制作行政执法案卷,并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制度。

责任科室:办公室 

2.完善文字记录。按照“统一编制行政执法文书”的要求,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制定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

责任科室:办公室、相关科室    

3.规范音像纪录。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同时要规范开展录音、录像、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及时归档保存音像资料。制定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建立本部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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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执法监督和网上办案。按照要求,结合执法实际,制定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方案、具体办法,通过制度规范,对执法活动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考评。同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合法合规、公正文明。按照“重点监督、分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推行网上执法办案,让网上执法办案成为常态。依托山东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平台,推行网上执法办案,建立网上办案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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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9号)要求,在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要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制定审核制度。制定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审核机构和人员,审核范围和内容,审核程序和责任。

责任科室:办公室

2.落实审核主体。

(1)要创新用人机制,可通过招考的方式,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2)要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法治工作室+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法制审核的制度机制,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邀请法律顾问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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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审核范围。

(1)根据我局的特点,进一步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完善各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法制审核流程图》,并通过栖霞市政府网对外公示。

(2)要创造条件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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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围绕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责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进行法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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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明确审核责任。法制审核机构完成审核后,要根据不同情形,提出同意或者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法制审核未通过的,应当作出相应处理后再次报送法制审核。双方对审核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法制审核机构报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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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决定成立教育和体育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教体局“三项制度”各项工作的开展。

组 长:徐海勇

副组长:牟建利、孙国钢、刘春阳、王冰、衣晓东、史本晓、牟起军  

成 员:王永林、姜志生、王京磊、刘志颖、刘新宏、张为敬、潘成春、李少辉、牟振燕、尚亚宁、连阳明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研究确定开展“三项制度”工作的目标任务、年度工作重点和重大工作措施;及时提出对“三项制度”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及时研究解决“三项制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局相关责任科室,要严格按照《教育和体育局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工作要求,认真扎实开展“三项制度”工作,确保“三项制度”工作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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