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栖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栖政发〔2023〕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组织编制了《栖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握时间节点,积极做好决策草案拟定工作,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附件:栖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栖霞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栖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栖霞市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2022-2035年)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年10月 |
2 | 栖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规划(2022-2035年)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年10月 |
3 | 栖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2-2035年)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年9月 |
4 | 栖霞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2-2035年)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年10月 |
5 | 栖霞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22-2035年)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年10月 |
6 | 栖霞市全域生态水系规划 | 市水务局 | 2023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