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栖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栖政发〔2023〕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组织编制了《栖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握时间节点,积极做好决策草案拟定工作,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附件:栖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栖霞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栖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决策程序 |
1 | 栖霞市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2022-203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等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年10月 |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
2 | 栖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规划(2022-203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年10月 |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
3 | 栖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2-203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烟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等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年9月 |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
4 | 栖霞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2-203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绿地规划标准》等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年10月 |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
5 | 栖霞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22-203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等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年10月 |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
6 | 栖霞市全域生态水系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 | 市水务局 | 2023年9月 |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