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29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答:每两年组织申报一次,届时根据烟台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具体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以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材料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进一步审核评定。
详情可咨询0535-5210398。
栖霞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