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主题: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栖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2-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3-03-16至2023-04-16
征集单位: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告内容:

为切实加强栖霞市城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与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并基于栖霞实际,我局草拟了《栖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2-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子邮箱:qxzfjgysyk@yt.shandong.cn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16日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加强栖霞市城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与管理工作,根据《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的通知、《山东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户外广告管理》等要求,制定《栖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2-2035年)》。

    二、起草过程

    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2022年6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启动相关工作,在深入研究栖霞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工作试点的通知》、烟台市城市管理局下发的《关于提报规范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工作试点的通知》以及栖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栖霞市规范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编制了《栖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2-2035年)》,按程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文本、图集、说明书三部分。

    在全面掌握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思路,准确把栖霞市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规划编制重点的基础上,合理设计专题研究内容,开展基础性研究和重要专题研究,确定栖霞市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设置与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与发展方向,设置户外广告禁止设置区、控制设置区与适宜设置区,并针对典型街区与典型节点,进行细化分析与控制性优化设计。在规划层面上,优化提升栖霞市区的城市视觉秩序,同时将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管理的主要任务和重要环节在规划中很好的体现,使管理工作有规可依,按规办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全面提升城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水平,建立规划引领、部门联动、智能监管、多元共治的新机制,使城市户外广告迈向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多元化。

    (二)目标任务

    规划近期至2025年,通过现状问题拆除整治、主要道路与节点的样本打造,初步营造系统化、有序化、特色化、智能化、美观化、安全化的户外广告与牌匾标识体系。初步形成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的样本空间,取得成功经验。

    规划远期至2035年,根据近期整治与打造的成功经验,逐步向城区范围内推广。从城市个性化、艺术创新化、科技智能化、低碳节能化等各方面入手,以保有栖霞市的历史氛围、城市空间尺度和街道景观的整体性为前提,突出栖霞市地域特色,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城市户外广告与牌匾标识设置秩序。

    (三)总体思路

    栖霞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规划的总体思路是“减量提档,精准设置,品质发展”。

    从栖霞市实际出发,参考国内外优秀案例,充分考虑栖霞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户外广告发展的关系,在保护生态宜居环境的基础上,减量提档城区户外广告的空间布局、设施类型,加强户外广告设置控制与设计引导,整体限制设置、严控品质,商业商务街区适度繁华,塑造高品质、有特色、有活力的街区氛围,使之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美化视觉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与特色,展现栖霞市魅力的亮丽风景线。

    (四)空间控制

    将栖霞市城区分为禁止设置区、控制设置区、适宜设置区三大类。禁止设置区:为保护城市形象、特色景观、生态环境与山水风貌,禁止设置商业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控制设置区:为保护多元城市风貌和建筑空间特色,满足城市形象展示及一般地区商业宣传和活力营造的需求,允许适量或者在一定准则内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适宜设置区:为服务城市商业、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城区活力,允许集中、多样化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16日


  • 意见征集结果:

    2023年3月16日,在栖霞市政府网站发布征求《栖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2-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4月1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未收到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17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