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3-01172 成文日期: 2023-03-01
发布机构: 栖霞市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媒体解读

媒体解读丨《栖霞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工作暂行意见》

发布日期:2023-03-01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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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文件基本信息

1.文件名称:《栖霞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工作暂行意见》(栖政办发〔2023〕2号)。

2.起草单位:栖霞市农业农村局。

3.文件印发时间:2023年3月1日。

二、政策解读安排

本解读方案包括政策的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等4个方面内容。本单位在政策文件起草之初,就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同步起草、部署和准备了政策解读材料,内容如下:

1.解读提纲:

本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该政策起草的背景、意图。②该政策起草的政策依据。③该政策的目标、内容、举措;④该政策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

2.解读形式:

本政策文件拟以(至少选择3种):R新闻报道  R文字解读  □评论员文章  R简明问答  □图解  □视频  □卡通动漫等形式进行解读。

本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将从(一般政策选择2个,重大政策选择3个以上):R政府主管部门  R部门负责人  □专家  □媒体等角度对该政策进行解读。

3.解读渠道:

本解读材料拟通过(至少选择2种):R政府门户网站  □新闻发布会  R政务服务大厅  □政务热线  □政务新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

4.解读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政策的解读材料完成之后,将在2023年3月15日前按照第2条、第3条列明的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解读材料,政策解读联系人为:农业农村局土地管理科王磊,联系电话:0535-5226596。

三、解读材料清单

本政策的解读材料清单如下:

新闻报道类:《栖霞市出台新规 打好“地”基》。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全面推进,如何管好用好农村宅基地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栖霞市现有农村闲置房屋13万多间,面积近27万平方米,基于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及资源配置不高的现状,近日,栖霞市出台了《栖霞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工作暂行意见》,着力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度,提高宅基地资源使用效率,对指导全市农村宅基地改革将发挥积极作用。

栖霞市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建立健全“市主导、镇街主责、村主体”的农村宅基地及建房的审批管理体制;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逐步完善构建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村民宅基地审批、建房规划许可和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的管理机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全面理顺审批、监管和执法三大体系;规范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的申请、审批、管理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为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的审批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

下一步,栖霞市将继续强化措施,活化形式,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的新思路、新方式。通过规范审批、严格监管、从严执法,真正实现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先行、先批后建、一户一宅、节约集约、生态环保、面积法定、户有所居,形成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的强大工作合力。


政策联系人:土地管理科 王磊

联系电话:0535-5226596

现场解答地址:栖霞市凤翔路289号

现场解答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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