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成功受理首例“非公证继承” 不动产登记业务

发布日期:2023-02-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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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已经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他们名下的房产我们如何办理继承?”近日,家住栖霞市的王先生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烟台市栖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根据烟台市局《关于开展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立即帮助其选定遗产管理人,并告知其相关办理流程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月28日,王先生一家人根据前期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来到栖霞市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交了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非公证继承业务的工作人员立即将王先生一家人引导至非公证继承业务室,架设好录音录像设备,在现场制作签署了推选遗产管理人声明书、遗产管理人声明书、不动产继承询问笔录及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整个过程由专人录音、录像、记录整理,不到30分钟,整个继承业务就受理完毕,在栖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1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即可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

为深化不动产登记领域改革,烟台市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烟台市《关于开展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积极探索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配置专门非公证继承业务室,购置录音录像设备,培训专门的工作人员,在前期办理的1200余笔非公证继承业务的基础上,流程再优化、资料再精简、服务再提升,探索出一套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新模式,推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度。

下一步,栖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全面推广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中,主动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充实专业人员数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宣传和引导,切实化解群众遗产纠纷,节省办事成本,更好维护不动产继承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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