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大学生实习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烟人社办发[2021]41号)文件规定,以下大学生实习基地符合实习补贴发放条件。现将有关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栖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35-5210409
栖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8日
附件:
大学生实习基地名称 | 实习人员 | 补贴金额(元) |
核工业烟台同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陈百狄 | 6000 |
林怡雪 | 6000 |
索引号: | 11370686004215295C/2023-00510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发布机构: | 栖霞市人社局 | 组配分类: | 高校毕业生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