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空间形态,完成老城区、环长春湖和滨湖新城重点区域控规修编,绘制“一张图”赋能空间治理
责任单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方式
0535-2723712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联系设计单位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修改我市国土空间规划。
完成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工作。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各重点区域控规编制。
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后,完成老城区、环长春湖和滨湖新城重点区域控规修编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完成规划成果征求意见稿,并转发各镇街、部门征求意见。 依据烟台市国土空间规划专班、镇街、部门所提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规划内容。 一、提升完善编制成果后向市委、市政府进行汇报,进一步征求意见。二、进行成果公示。三、成果报送市人大常务会审议。
二季度 栖霞市国土空间规划已按照省厅、烟台市局统一部署,依照省厅反馈的审查意见逐项进行修改完善。 按照时间节点和成果保批标准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任务。 积极协调省、烟台市主管部门提升规划成果,加强对规划编制单位沟通、协调、调度,确保规划成果质量符合报批要求。
三季度 正在根据省厅反馈意见修改国空成果,上报省厅报批。 根据省厅反馈意见,对接设计单位,不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 按照省厅反馈意见,积极联系设计单位对国土空间规划方案进行再细化再完善,争取达到要求,早日批复。
四季度 栖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报省厅,待批复 栖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报省厅,正根据省厅意见修改完善 根据批复后的国土空间规划,抓紧推进相关控规修编工作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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