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城市管理提升行动,用好户外广告设施烟台试点改革机遇,重拳治理城乡“两违”,畅通城市道路“微循环”。
责任单位
综合行政执法局
监督方式
0535-5501234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完成《栖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与《栖霞市户外广告技术导则》初稿,初步建立户外广告监管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完成一季度“两违”建筑事实认证。
《栖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与《栖霞市户外广告技术导则》面向相关部门及全社会征求意见,进一步健全户外广告监管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按照职责分工完成二季度“两违”建筑事实认证。
综合行政执法局《栖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与《栖霞市户外广告技术导则》完成专家评审,按程序报批,制定并逐步落实重点区域户外广告提升方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四季度“两违”建筑事实认证。综合行政执法局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工作初见成效,健全完善户外广告管理依据与工作机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形成书面报告。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栖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与《栖霞市户外广告技术导则》初稿,初步建立户外广告监管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完成一季度“两违”建筑事实认证。 完成《栖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与《栖霞市户外广告技术导则》初稿,重点对霞光路、滨河路进行整治,累计清理户外不规范广告75处。 持续督促沿街商户按照《栖霞市户外广告技术导则》的要求,规范安装门头牌匾及户外广告。
二季度 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将《栖霞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2022-2035年)提报司法局,司法局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查,《栖霞市户外广告技术导则》面向社会公布。目前,正在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综合整治提升行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完成二季度“两违”建筑事实认证。 完成《栖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编制,已提报司法局,目前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查。《栖霞市户外广告技术导则》面向社会公布。并邀请第三方对城区范围内的广告公司开展《技术导则》的培训,重点对霞光路、滨河路进行整治,累计清理户外不规范广告162处。 持续督促沿街商户按照《栖霞市户外广告技术导则》的要求,规范安装门头牌匾及户外广告。
三季度 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完成《栖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编制,已通过政府常务会。《栖霞市户外广告技术导则》面向社会公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完成三季度“两违”建筑事实认证。 完成《栖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编制,已通过政府常务会。《栖霞市户外广告技术导则》面向社会公布。重点对霞光路、滨河路进行整治,累计清理户外不规范广告352处。 持续督促沿街商户按照《栖霞市户外广告技术导则》的要求,规范安装门头牌匾及户外广告。
四季度 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将《栖霞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2022-2035年)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栖霞市户外广告技术导则》面向社会公布。目前,正在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综合整治提升行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四季度“两违”建筑事实认证。 完成《栖霞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编制,已通过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栖霞市户外广告技术导则》面向社会公布。重点对霞光路、滨河路进行摸排整治。 继续做好本辖区内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的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工作。严把审批第一关,不断规范城市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烟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栖霞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2022-2035年)、《栖霞市户外广告技术导则》等规定进行规范管理。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综合整治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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