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15295C/2023-06525 成文日期: 2023-11-07
发布机构: 栖霞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高校毕业生政策

栖霞市执行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23-11-07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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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报到证未派遣到具体用人单位,毕业后未办理就业登记、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工商登记注册等信息。

二、享受条件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三、补贴标准

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四、流程材料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五、经办渠道

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六、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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