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15295C/2023-06535 成文日期: 2023-11-20
发布机构: 栖霞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

栖霞市执行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23-11-20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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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对2018年1月1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的法定年龄内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未享受过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正常经营一年后,给予最高3000元/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享受条件

对2018年1月1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的法定年龄内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未享受过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正常经营一年后,给予最高3000元/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补贴标准

对2018年1月1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的法定年龄内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未享受过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正常经营一年后,给予最高3000元/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流程材料

1.《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领表》1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经营场地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的复印件1份;

5.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申报当月前连续12个月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尽量提供整季度的申报表,单月的提供相应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小微企业提供);

6.经营明细台帐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申报当月前连续12个月的经营明细台帐,个体工商户提供);

7.属于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份;属于高校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经办渠道

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线上可以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就业创业→创业一件事登录办理,也可以通过线下直接到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政务服务中心630创业服务科办理。

六、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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