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5%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享受条件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5%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流程材料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五、经办渠道
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六、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索引号: | 11370686004215295C/2023-06526 | 成文日期: | 2023-11-02 |
发布机构: | 栖霞市人社局 | 组配分类: | 高校毕业生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