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15295C/2023-06526 成文日期: 2023-11-02
发布机构: 栖霞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高校毕业生政策

栖霞市执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23-11-02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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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5%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享受条件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5%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流程材料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五、经办渠道

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六、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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