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696993/2023-04893 成文日期: 2023-11-17
发布机构: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机构概况

发布日期:2023-11-17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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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电    话0535-5212939传    真0535-5218403
电子邮箱qxshbjbgs@yt.shandong.cn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庄园街道山城路90号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主要职能
(工作职责)
(一)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生态环境规划、区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以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等,参与制定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
(二)对辖区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警工作编制实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三) 落实辖区内各类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目标; 组织实施辖区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财政资金安排建议,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授权范围内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强化对辖区内生态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规定组织审查专项规划环评,审批或者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承担辖区内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重金属、化学品、机动车及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等污染防治工作,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制度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监督管理入河排污口设置。拟订辖区内土壤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 落实属地执法责任,组织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依法行使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核与辐射安全行政执法职能;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要求。
(七) 调查处理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及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具体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八) 组织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承担辖区内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推行清洁生产。
(九)负责辖区内环境监测监控、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按要求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
(十) 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
(十一) 承担本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 十二) 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科室名称综合科办公电话0535-5212939科室负责人孙洪波
科室职能1.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和后勤保障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材料起草、综合性调研以及重大专题调研工作。
2.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等工作,协助党总支指导支部党建工作。负责全局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规定承办全市生态环境行政表彰有关工作。
3.编制本部门预决算,组织提出市级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财务工作。
科室名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办公电话0535-5233117科室负责人陈俊禹
科室职能1. 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拟订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和环境统计的政策、规划、制度。负责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减排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分解、落实环保约束性目标,监督考核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
2. 承担全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协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一承办局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涉及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生态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承担全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省、市确定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的区域、流域和企业实施限批。
科室名称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科办公电话0535-5217323科室负责人牟相斌
科室职能1. 组织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组织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工作,协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应对工作。
2. 组织起草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组织编制生态环境综合性功能区划,协调、审核专项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规划。牵头承担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承担环境与健康管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清洁生产规划、政策措施,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承担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科室名称自然生态保护与生态环境监测科办公电话0535-5265840科室负责人温秀芳
科室职能1. 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全市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协调、监督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土壤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监督指导全市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2. 拟订全市水生态环境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功能区划,开展水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监督管理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
3. 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大气、噪声、光等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应对气候变化以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制度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全市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和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建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拟订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承担全市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清洁发展机制相关工作。
4. 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的监督管理和环境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组织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管理市级环境监控执法信息系统。
科室名称辐射与固废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5212939科室负责人衣全利
科室职能负责全市辐射安全、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组织编制、修订生态环境应急预案。负责生态环境应急信息通报,组织开展应急预警、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按照规定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以及出口核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相关工作。
下属单位单位名称烟台市栖霞环境执法大队办公电话0535-5214635负责人迟承刚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庄园街道山城路90号
单位职能1.根据生态环境分局委托,依法对排污者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工作;办理环境事件公众举报,查处环境信访投诉;组织环境监察工作标准化建设等。
2.承担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全市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各级各有关部门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生态环境质量责任的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对全市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重点问题进行督办落实;牵头做好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负责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及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推进。
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办公室:承担中央以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的组织协调工作,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导整改落实情况。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分解、落实环保约束性目标,监督考核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单位名称烟台市栖霞环境监控中心办公电话0535-5218643负责人刘乐军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庄园街道山城路90号
单位职能1.承担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地及河流断面水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的日常监控、预警预报、运维管理、质控检查、数据审核、统计分析和信息上报工作。
2.承担全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验行为、移动源污染、加油站与储油库油气污染监督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机动车环保检验、遥感遥测、车载诊断远程在线监控、I/M监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控、加油站与储油库在线监控等平台的日常监控和维护管理工作。
3.承担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分局审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技术审查,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规范性的日常技术监督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4.承担生态环境分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工作。
5.承担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系统信息网络的日常维护、网络安全及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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