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享受条件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三、补贴标准
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四、流程材料
用人单位吸纳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记账凭证。
五、经办渠道
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六、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索引号: | 11370686004215295C/2023-06523 | 成文日期: | 2023-11-17 |
发布机构: | 栖霞市人社局 | 组配分类: | 城镇困难人员扶持政策 |
一、政策内容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享受条件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三、补贴标准
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四、流程材料
用人单位吸纳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记账凭证。
五、经办渠道
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六、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