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MB28643203/2023-04872 成文日期: 2023-11-16
发布机构: 栖霞市医保局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栖霞市医疗保障局机构概况

发布日期:2023-11-16 来源:栖霞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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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电    话0535-5217076传    真
电子邮箱qxybj2019@yt.shandong.cn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庄园街道凤翔路路298号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主要职能
(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 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 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 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七)负责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 认真落实省、烟台市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 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 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 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不断捉高医疗保障水平, 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局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 协同推进改革, 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科室名称办公室办公电话0535-5217076科室负责人马泰
科室职能1.  办公室( 挂党建办公室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考核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 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
3. 负责对外合作交流。
4.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5. 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深化简政放权,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6.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纽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7.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科室名称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3376648科室负责人曲波宇
科室职能1.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 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2.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3.组织医疗救助, 承办中央、省、烟台市和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 负责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
4.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5.落实全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6.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
7.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8.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9.贯彻执行国家、省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迷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纽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科室名称基金监督管理和规划财务科办公电话0535-3376648科室负责人李慧慧
科室职能1.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
机制,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倍息披露制度。
2.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规范医保经办业务, 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3.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
4.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 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5.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推进信息化建设, 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
下属单位单位名称栖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办公电话0535-5215076负责人许高峰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庄园街道凤翔路路29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单位职能( 一) 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法规; 承担医疗保险( 含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 经办服务工作。
( 二) 承担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的规范服务工作。
( 三) 承担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发放工作; 参保缴费证明、权益记录; 承担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
( 四) 承担全市职工及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的组织实施工作; 承担医药机构医保费用审核、结算工作; 承担城乡居民医疗救( 补) 助经办工作。
( 五) 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分析工作。
( 六) 参与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和管理运营经办工作。
( 七) ヽ完成市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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