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15295C/2023-06540 成文日期: 2023-11-14
发布机构: 栖霞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栖霞市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23-11-14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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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和参加项目制培训的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80%确定。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可将补贴标准提高至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90%。

二、享受条件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和参加项目制培训的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80%确定。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可将补贴标准提高至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90%。

三、补贴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80%确定。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可将补贴标准提高至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90%。

四、流程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培训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紫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协议书。

五、经办渠道

经办机构经办流程。受理培训机构的开班申请,审核通过后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受理培训机构结业考试申请,对结业考试进行监督。受理、核准培训合格人员的鉴定补贴申领,做好补贴拨付申请与公示。

六、办理期限

实时受理、核准培训合格人员的补贴申领,做好补贴拨付申请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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