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15295C/2023-07486 成文日期: 2023-10-31
发布机构: 栖霞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经办流程

职业培训经办流程

发布日期:2023-10-31 来源:栖霞市人社局

字号:

一、培训项目

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短期培训、创业培训、网创培训、创业培训+实训等。

二、对象范围

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生(含技师学员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城乡为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等符合培训条件的各类人员。

三、培训内容

就业创业培训

四、培训课时

职业技能培训课时不低于 100 课时,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课时不低于 60 课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课时不低于 80 课时,短期培训课时不低于 40 课时,创业培训不低于 80 课时,网创培训不低于 56 课时,创业培训+实训不低于 120 课时。每课时为 45分钟。

五、授课地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的培训机构内

六、补贴标准

参考《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19〕105 号文补贴标准执行

七、报名材料

能证明各类人员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报名地点

开展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的各培训机构

九、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政务服务中心6楼629培训科

2.电话咨询:0535-5235759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