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7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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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人社[2022]74号


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现对我市2022年下半年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范围及条件

1、在原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从事过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企业职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5年(其中在原国有或县以上集体企业缴费满10年)。

2、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其他特殊行业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

1、《烟台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

2、《栖霞市企业职工退休缴费审核表》,需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审核缴费地址: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1号窗口(凤翔路298号----迎祥路以东、凤翔路以南、原草庵村西侧)

3、职工本人书写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A4纸,钢笔书写)2份,说明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

4、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

申报材料由用人单位、挂档人员提交,职工档案统一由市档案中心提交。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地点: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电话:5212346,栖霞市凤翔路298号---迎祥路以东、凤翔路以南,原草庵村西侧五楼517房间)。

四、审核报批

1、工种按职工原始档案的原始记录认定。档案无特殊工种记录,后来补办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职工档案记载不准确、不全面的,提供每年度1月、11月或2月、12月车间考勤表、工资表等原始资料及复印件(复印件由企业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资料与档案记载内容一致的予以认定。

2、退休审核小组初审职工档案和申报材料,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3、对涂改伪造档案材料的,取消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举报电话:5212346。

符合条件的名单在职工单位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退休待遇自审批次月起核发。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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