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2-06079 成文日期: 2022-09-19
发布机构: 栖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十一届一次第111004号: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19 10:16:13 来源:栖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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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航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区内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棚,是利用物业公共区域,物业企业选定位置后需征得相关利益方同意,确定设计施工方案,与安装单位签订合同等程序方可实施安装,充电棚的安装大多是市场参与,物业企业投资安装占比较少。

2022年我市计划投资40万元,在普通住宅小区建设20处(296个端口)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点,目前,已累计投资32万元,完成中心花园、海福莱花园、鑫福苑、翠屏小区、栖霞名郡、金苹果绿苑、地税家园、锦绣花园、山水怡都等16处集中充电停放点建设,完成率80%。华府名都小区7月份确定施工方案及充电棚的选购,8月底完成充电棚安装,已正常投入使用。大成门小区3处充电棚完成选址工作,分布在33号楼、19号楼、10号楼,11月底前完成安装施工,确保小区居民正常使用。

栖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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