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栖霞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
栖发改价格〔2022〕187号
栖霞市埃维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省关于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价格听证会论证,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栖霞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的实施范围为栖霞市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居民用户。
二、阶梯气量与价格
1、一、二、三档气价按照1:1.2:1.5的比例确定;
2、第一阶梯年用气量为216立方米(含)以内,价格为2.90元/立方米;
3、第二阶梯年用气量为216-336立方米(含),价格为3.48元/立方米;
4、第三阶梯年用气量为336立方米以上,价格为4.35元/立方米。
三、相关配套政策
1、阶梯气价以年为1个执行周期,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54立方米/年用气量基数。由燃气经营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核定其各档气量。
2、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按一档、二档平均值3.19元/立方米执行。
3、非集中供热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用气量在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一阶梯气量基础上增加采暖用气800立方米,即年用气量在0-1016(含)立方米之间,执行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一阶梯气价每立方米2.9元,年用气量超过1016立方米的,执行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二阶梯气价每立方米3.48元。
四、执行时间
上述价格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
栖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