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7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栖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今天,记者就《清单》内容解读专访了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卫国。
记者:李主任您好,《清单》出台是基于什么背景?
李卫国:本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和烟台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
记者:这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定相较以往有什么不同?
李卫国:自2014年开始,我省各地陆续开始本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初衷是按照国家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放到阳光下,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著。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虽然我市和其他地区一样,在当年出台了本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但是由于没有统一的上级指导,各地清单可以说相去甚远。当初更多地属于探索阶段,各地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添加行政许可事项进清单管理,导致省市县三级不能统一,也为老百姓办事带来了不便。
记者:《清单》出台后,会带来什么改变?
李卫国:此次重新调整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由省政府统一调研确定,烟台市具体指导,使得我市清单内容和其他县市区在烟台市域范围内保持一致,不论是本地企业群众或是外地来投资经商,均可以享受到其他地区的一样的办事待遇,不会存在因为地区差异导致在别的县市区可以办而在我市无法办理的现象,可以说对优化营商环境是非常重要的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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