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2-0452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政务公开
文件标题: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栖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栖政办发〔2022〕10号
成文日期: 2022-06-14 发布日期: 2022-06-14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栖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栖政办发〔2022〕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2022年栖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栖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新旧动能转换“五年取得突破”的决战之年,也是我市重振重塑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意义重大。2022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践行“本质公开”理念,积极推动行政行为更加透明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栖霞市创新发展建设做出新贡献。

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22年栖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进一步推进重要决策部署信息公开

(一)推动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抓好新旧动能转换信息公开,围绕扩需求“十大行动”、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工业互联网、振兴县域经济等领域,重点公开相关工作进展、产业集群发展、平台项目落地等信息。围绕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减税降费,建好用好“政企通”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做到各类惠企政策包及时公开和精准推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及时公布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主动公开实施传统消费升级行动相关政策,加大“惠享山东消费年”“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等系列活动的宣传解读力度。抓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二)加强重大战略实施信息公开。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对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工业强市、乡村振兴、改善民生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松山产业园发展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展情况,做好新一轮园区规划的集中公开,引导社会支持、监督各项规划的实施。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相关的科技创新信息。做好乡村振兴政策、工作进展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本地区有关资金使用情况和分配结果。推进工业强市信息公开,动态发布工业强市工作中的进展成效信息。

(三)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发挥政策文件统一发布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政策解读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创新解读方式,搭建政策问答库,创建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为企业群众提供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服务。坚持政府对社会解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解读并重,各项政策措施在向社会解读的同时,注重对基层一线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加强热点引导和政策解读,提升新闻发布质量。

二、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四)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要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全力构建公开、解读、回应、互动、平台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为部门相关业务流程提供标准清晰、程序规范、贴近实际、简洁易行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南。要及时调整完善本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做好机构简介、履职依据、规划统计、财政预决算等法定基础内容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并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规范政策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各级政府部门报请本级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发文的政策性文件,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材料,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规范完善办文审签流程,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加强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推进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

(五)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巩固提升政府网站改版成果,推动政府网站集约、融合、创新发展,不断提升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建设,实现平台上政府网站运行情况统一监管、实时提醒。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加强发布内容监测管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互动力和引导力能级建设,建立新媒体与政府网站联动机制,实时发布政务动态、政策文件、重大决策落实等信息,发挥各类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打造政务公开的移动阵地。以用户为中心,持续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等功能,推进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

(六)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答复,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水平。依申请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工作。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贯彻落实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鼓励各单位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对因政府工作存在短板造成依申请矛盾集中的,要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七)着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定期开展跟踪评估,持续优化完善本地区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持续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优化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更好适应群众获取信息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

三、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全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做强“政企通”企业服务平台,实现更多惠企政策精准公开和“免申即享”。加大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推动重点民生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和解读。鼓励探索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九)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公开核酸筛查结果,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猜测。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提醒,督促民众提高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严防疫情蔓延扩散。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十)提升重点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含金量”。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卫健康、社会保障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信息公开。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公开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及时公开危旧楼房改建相关政策。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发布和解读,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文件解读,主动公开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共有产权住房供销信息。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补贴政策。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

(十一)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家部委已出台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2022年9月底前,升级改造完成全市统一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明确并向社会公开本地区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发布市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领域内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规定和公开事项目录,指导监督相关企事业单位做好本系统、领域内信息的统一归集展示。重点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公开制度落实,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社会监督,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

四、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十二)推进更公开透明的行政决策。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况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要探索建立公众代表库,将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落到实处,会议结束后及时公开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选取适当议题,对议题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

(十三)推进更规范有效的政策公开。市政府各部门要动态梳理本机关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展示,持续调整优化主题划分,鼓励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创设特色主题分类。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要用好“政企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梳理汇集涉企政策和举措,适时开展“政策礼包”“办事提醒”“免申即享”等内容的精准推送,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服务供给。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推送结果效应分析,持续提升推送政策的含金量和点击率。

(十四)推动更丰富多样政民互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共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月活动,让市民体验政府工作,开展交流互动,有序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开展线上问卷调查,切实听取市民对民心工程推进情况和实施效果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加强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管理,确保市民有序参与,建立网上民声、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反馈、督办机制,走好受理反馈情况公开,定期公开相关统计数据。

五、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保障

(十五)强化工作保障。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各镇街、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重点任务落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全市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可通过跟班轮训、以干代训等方式,培训各单位新任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十六)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大对各镇街、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积极主动助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加大创新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举措,提质增效,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系统特色的公开品牌。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制定符合我市特点的考核办法,规范有序开展考核工作。优化考核方式,加大日常考核比重,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列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

(十七)抓好工作落实。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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