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2-01673 成文日期: 2022-04-08
发布机构: 栖霞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负责人解读丨栖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姜锐同志解读《栖霞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

发布日期:2022-04-08 来源: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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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8日,栖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栖霞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问题1:什么是“行政责任制规定”?问题2:文件起草的依据?问题3:《规定》制定的目标是什么?问题4:《规定》对我加强我市安全生产方面主要提现在哪几方面?问题5:为保障《规定》落实落地,我们都采取了哪些宣传方式?请栖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姜锐,对《规定》进行解读。

问题1:请您解释一下,什么是“行政责任制”?

答:行政责任制是指对市政府、镇(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以及驻栖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问题2:请您说明一下,文件起草的依据。

答:该《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印发烟台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的通知》(烟政发〔2021〕8号)和《关于印发栖霞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栖安发〔202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问题3:《规定》出台的主要目标是什么?我们出台该《规定》主要是为了解决哪方面的问题?

答:该《规定》出台主要是为了更好的明确政府、部门及驻栖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的职责。该《规定》的印发,主要是机构职能改革后,有些单位的职能调整,整合,为了明确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定了该《规定》,将职责更好的明确划分。例如:住建局和综合执法局。调整前由住建局负责重点燃气充装、供应、经营、使用各环节的日常安全管理,调整后,此项职能由综合执法局履行此项职能。

问题4:《规定》对我加强我市安全生产方面主要提现在哪几方面?

答:一是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安全生产坚持属地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二是对市政府、各镇(街)政府和安委会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梳理,并确立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部门,为市安委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三是明确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共同职责,规定了市应急局、市发改局、市教体局等24个部门单位及5个驻栖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职责。四是规定了三项监督措施和追究措施。明确了季度例会、述职、考核等有关落实措施,并对约谈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和细化。

问题5:为保障《规定》落实落地,都采取了哪些宣传方式?

答:为了更好的让《规定》落实落实,我们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一是组织各镇(街)政府、部门、驻栖单位集体对《规定》进行学习,了解该《规定》制定的目标、意义等。二是以安委会办公室的名义,对各镇(街)政府、部门、驻栖单每月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调度。三是利用“栖霞应急”公众号、新媒体等方式对该《规定》进行宣传。四是利用6月份的“安全生产宣传月”对《规定》进行宣传。

政策联系人:栖霞市应急管理局法规和调查统计科 张珑耀

联系电话:0535-5228056

现场解答地址:栖霞市庄园街道腾飞路197号15层1514室

现场解答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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