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烟政发〔2022〕1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承接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承接烟台市下放行政许可事项4项,不再承担烟台市级审批权限行政权力事项60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4项。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承接和调整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规范办事,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要积极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制定衔接方案,于3月7日前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有关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按要求向社会公布。
附件:1.承接烟台市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2.调整后不再承担烟台市级审批权限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3.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栖霞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