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22-01635 成文日期: 2022-04-19
发布机构: 栖霞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负责人解读丨栖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姜锐同志解读《栖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04-19 来源: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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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自2018年5月修订印发以来,在指导推动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完成以后,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市应急管理局依据职能对《总体预案》进行了修订。4月19日,栖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姜锐接受记者采访,对《总体预案》进行了解读。

问:修订《总体预案》主要是出于什么目的考虑?

答: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以后,我市于2019年3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职能也有很大调整,迫切需要对各部门应急救援职责进行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三定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对《总体预案》进行修订。

问:此次修订《总体预案》把握的原则是什么?

答:《总体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市应对一般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总体预案》修订工作重点把握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两个维护”,强化党对应急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二是坚持“两个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分级响应机制。三是坚持“全灾种、大应急”,明确4大类突发事件41个主要灾种的牵头响应部门,预案内容覆盖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善后处置等突发事件应对全过程。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完善了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和应急响应后的先期处置和指挥协调,提高了预案的指导性、操作性和实用性。

问:新修订的《总体预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总体预案》包括九大部分,分别是总则、应急预案体系、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以及附则等内容。

问:《总体预案》的修订重点完善了哪些内容?

答:本次修订,主要增加了“市委、市政府对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要求。明确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预防第一、预防和救助相结合,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科技支撑、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则。明确市、镇级领导机制,建立前后方应急指挥机构,各级前方指挥机构要与后方指挥部保持信息畅通和工作衔接。新增了常见突发事件防范与应急处置牵头部门和常见应急保障工作牵头部门,形成了权责清晰,程序规范,指挥有序,保障有力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此外,还增加了基本生活、医疗卫生、气象水文、公共设施、通讯、法制以及治安维护、科技支撑等内容,使应急保障更全面,准备更充分。同时,结合我市突发事件特点,对栖霞市专项应急预案目录进行了完善,新增了《栖霞市工贸行业事故应急预案》《栖霞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栖霞市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6部专项应急预案。

政策联系人:栖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 陈建设 

联系电话:0535-5228225

现场解答地址:栖霞市庄园街道腾飞路197号15层1507室

现场解答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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