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主题: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栖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2-03-03至2022-03-11
征集单位: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内容:

为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全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统筹管理,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栖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箱、电话形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反馈截止日为2022年3月11日。

电子邮箱:qxsrsjdjb@yt.shandong.cn  联系电话:5212349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日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 一、草案形成过程

    2021年12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1〕137号),2022年,省里直接分配我市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2500个。2022年2月9日,烟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烟政办字〔2022〕4号),期间,省、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于2021年12月28日、2022年2月11日召开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部署会议。为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市目标任务,栖霞市人社局依据省、市方案要求,在征求有关市直部门和镇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栖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解读

    《方案》分任务目标、工作措施、资金保障、组织保障四个部分,重点明确总体目标任务、安置对象范围、市级资金补助、2022年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分配等方面。

    1.任务目标方面。依据省、市各年度的开发数量比例(2022年、2023年数量相同,2024年、2025年数量为2022年、2023年的一半左右)及分配我市的任务数量,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全市创设8100个左右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创设7500个左右,城镇公益性岗位创设600个左右。2022年,在全市创设2706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创设25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创设206个。视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动态调整年度开发计划。

    2.工作措施方面。主要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明确安置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其中,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由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认定,农村低收入人口由民政局负责认定,农村残疾人由残联负责认定,在人社局集中办公,组织资格认定工作。城镇公益性岗位,省文件中规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烟台市将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其他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一并纳入,我市按照烟台市安排执行,优先招用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登记失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由人社局和残联负责认定,其他群体由人社局认定。二是统筹岗位设置。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位设岗。三是统一岗位待遇。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由市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照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四是全程精准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镇街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同时,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3.资金保障方面。加强资金统筹,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城乡公益岗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可鼓励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4.组织保障方面。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严格督导落实等举措。另外,借鉴省、市做法,根据各镇街人口占比,将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分解到镇街。城镇公益性岗位名额分配上,考虑到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家庭住址大多分布3个街道和桃村镇,如果让他们以最低工资标准去离家较远的镇街就业,不太现实。先按镇街实际情况,保底分配名额4-6人,再根据市直单位及镇街需求,统筹抓好任务落实。为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设立市镇两级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市级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岗位、不按程序安置人员、虚报冒领等问题及时报告查处;镇街设在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由镇街安排2-3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到镇街协助开展公益岗人员日常考核、监督管理、信息统计、数据维护等工作。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日

  • 意见征集结果:

    2022年3月3日,在栖霞市政府网站发布《栖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告,于2022年3月3日-2022年3月11日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未收到修改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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