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69672B/2022-05209 成文日期: 2022-12-06
发布机构: 栖霞市科技局 组配分类: 地方振兴政策

关于印发《栖霞市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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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省、烟台市的工作要求,从2022至2024年,组织实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

到2024年年底,全市粮食种植面积保持在20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7万吨以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32家以上,现代高效农业增加值达到57.8亿元。创建烟台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1个、烟台市级以上美丽乡村示范片3个;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9个、总数达到20个以上;烟台市级以上美丽乡村样板示范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农村公路“户户通”和农村改厕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城乡供水一体化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3%。

二、推进措施

(一)抓巩固防返贫,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

1.持续巩固脱贫质量。5年过渡期内各项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持续巩固全市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保持48个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帮扶力度,强化扶贫资产运营管理,提升重点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

2.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返贫致贫风险人口动态监测,因人因户针对性落实帮扶政策,确保不出现返贫和新致贫情况。分层分类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分类实施社会救助、专项救助,织牢织密兜底保障网。

3.增强重点帮扶区域发展内生动力。筛选4个镇、20个村庄作为重点帮扶区域,实施“20100”重点镇村帮扶行动,从资金、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推动重点帮扶镇村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二)抓产业促增收,实施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提升行动

1.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加强烟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梯次培育,壮大国家、省、市级三级龙头企业队伍。加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力度,促进龙头企业改造升级、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带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能力。到2024年年底,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达到2家、10家、20家以上。

2.实施农业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两化提升工程”。规范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规范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打造集信息发布、流转交易、抵押贷款、鉴证管理于一体的农村产权综合性交易服务平台,探索镇街层面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所,争取在烟台市以上层面率先试点。着力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家庭农场规范提升行动,到2024年年底,市级以上示范社达到202家、示范场达到33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20个以上。

3.实施农业“质量效益提升工程”。突出质量安全,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突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构建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到2024年年底,“三品一标”认证数量稳定在12个以上。开展种业“卡脖子”技术攻关,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快推进我市现代种业创新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布局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深度挖掘农业农村文化资源,完善市镇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广农超、农企、农旅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到2024年年底,农产品电子网络零售额增长20%以上。推动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围绕智慧设施农业、田园综合体、农产品深加工等领域,支持引进总投资过亿元的现代高效农业项目。鼓励企业申报省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培植农产品进出口企业国际自主品牌,提升农业产业外向度。

(三)抓镇村树样板,实施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行动

1.实施美丽乡村分类推进工程。将全市行政村划分为3类,其中一类样板示范村占比30%,二类达标提升村占比40%,三类重点攻坚村占比30%,实行分类建设管理、年度梯次晋级。到2024年年底,一类样板示范村覆盖率达到60%,基本消除三类村。

2.实施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程。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2022年创建示范村3个,2023年、2024年争创6个以上。创建美丽乡村示范片。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创建“水畔乡居·醉美长岭”美丽乡村示范片、“幸福庄园·滨湖人家”美丽乡村示范片和16个样板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镇。2022—2024年,认真筛选1个镇街,集成齐鲁样板示范区、美丽乡村示范片、产业强镇等政策,予以重点支持倾斜。

(四)抓环境补短板,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1.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拓展提升。按照“同源、同质”标准,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在完成4个镇街174个村庄主管网铺设的基础上,继续完成14个镇街626个村庄自来水入户工程,进一步提高我市规模化供水覆盖率和自来水普及率。

2.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巩固提升。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统一垃圾收集设施,一次性淘汰敞口式垃圾箱和露天生活垃圾池。严格按照标准配备保洁员,落实转运站管理和保洁督导考核制度,规范生活垃圾处置。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至少选择1个镇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至少选择2个村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到2024年年底,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废弃农膜、反光膜回收率稳定在92%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化肥农药持续减量增效。

3.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等重点关注区,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收集或利用,没有粪污直排、污水横流街道现象,不产生黑臭水体。到2024年年底,累计完成733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治理率达到90.3%。

4.推进农村厕所改造规范提升。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改造,持续完善已改造的62647户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机制建设。结合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经济强村建设单户或多户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城郊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强化农村厕所服务站建设、化粪发酵池建设、抽粪车配备,建立改厕信息化系统平台,健全完善后续管护“五有”机制建设。

5.推进村容村貌改善提升。顺应村庄发展规律,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鼓励农村住房改造,出台农房建设基本标准和技术导则,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提升乡村风貌。推进农田林网和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农村全面增绿。鼓励镇街开展农村废旧房屋整治试点,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提升乡村文明建设水平。到2024年年底,全市清洁村庄基本实现全覆盖。着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电、改路、改气“五改”和村村通公交、客运班车、有线电视、互联网、快递“五通”,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积极推进“美在农家”美丽庭院创建。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示范片50%的家庭建成“美在农家”美丽庭院户并挂牌。每年每个镇街示范片至少创建1个示范村,到2024年年底至少建成42个示范村、42条示范街、42个风采展示台。

(五)抓党建强基础,实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行动。

1.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换届后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培训考核工作,推进第二轮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区建设。引导建设联合社34个左右,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开展无非正常上访、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公共安全事故“三无”村(社区)及无讼村(社区)创建,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2.加强乡村人才支撑。积极做好2022届80名公费师范生就业安置工作,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推广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2022-2024年至少培育高素质农民1605人。

3.强化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全部建成。深化新一轮乡村文明行动,县级以上文明达标村覆盖率保持在85%,其中烟台市级达到25%、省级达到6%。深入开展“摒弃婚丧陋习、深化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面向农村的反邪教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免费送戏、“一村一月一场”送电影工程。办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委农委组织领导、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统一指挥作用。每年至少召开市委农委全体会议2次,研究部署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体化运作市委农办和乡村振兴机构,全市成立乡村振兴暨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指挥部,指挥部每月至少召开例会1次,贯彻落实市委农委工作部署,研究乡村振兴具体推进措施。由市委农办主任担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挂图作战,专班化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健全“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1年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6%以上,以后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强化财政投入引领,进一步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整合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深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试点,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增加农业农村金融供给。

(三)强化宣传引导。围绕乡村“五个振兴”,积极宣传各级惠农助农政策举措,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形成攻坚合力。及时发现、深度挖掘、认真总结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和亮点工作,突出特色、树立榜样、强化推介,充分展示乡村振兴工作亮点,引领深化、拓展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

(四)严格督导考核。充分发挥市委农办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乡村振兴工作督查考核。加大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力度。将乡村振兴暨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重点项目纳入挂图作战指挥平台,实行“蓝黄红”三色管理,记入干部执行力档案。制定乡村振兴工作追责办法,从严从实问责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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