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2-05781 成文日期: 2022-12-29
发布机构: 烟台市栖霞市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2022年重大决策预公开

关于2022年度栖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12-29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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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建议并说明理由,由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研究论证后,报本级政府决定。”

2022年5月7日,栖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栖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围绕全市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以发展规划、保障服务民生为重点,明确了我市三项2022年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2022年9月份,《栖霞市老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及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栖霞市环长春湖地区城市设计及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两个规划的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函给市司法局,指出因该两项规划的上位规划《栖霞市国土空间规划》省里尚未批复,经与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建议将该两个规划调出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市司法局经过研究论证,11月14日,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经市政府第十八届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12月12日,栖霞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调整<栖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栖霞市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过调整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承办的《栖霞市“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2021-2025)》因涉密,属于依法不公开事项,根据《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六条,“作出和调整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公开原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应当及时公开。”目前该《规划》已完成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初审等法定程序,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市司法局按照要求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并于11月1日对该《规划》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2月12日承办单位将该《规划》提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综上,2022年度栖霞市没有可以公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栖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关于2022年度栖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的情况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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