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运营监管和风险评估机制,组建新国资平台公司,优化资产整合,做大做强国有融资平台,释放集聚多元化投融资需求供给。
责任单位
财政局
监督方式
0535-5215964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组建新的国资平台公司,加强国资平台公司投资运营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廉政风险等,做强做大做实平台公司。
组建新的国资平台公司,加强国资平台公司投资运营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廉政风险等,做强做大做实平台公司。
组建新的国资平台公司,加强国资平台公司投资运营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廉政风险等,做强做大做实平台公司。
组建新的国资平台公司,加强国资平台公司投资运营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廉政风险等,做强做大做实平台公司。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已于2022年2月24日成立烟台市元汇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目前元汇集团正在进行组织架构设置、注入资产前期筹划及根据市政府授权进行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暂未开展业务。 成功组建烟台市元汇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关于整合组建国资平台公司的实施方案》要求,元汇集团将主要承担投资融资、城乡建设、水务运营、生态发展、特许经营等职能,下步将继续注入优质资产,做大做强国资平台公司,整合相关资源资产,力争早日达到AA评级。
二季度 ①已落实国有平台公司债务偿付调度机制,每月8日前对国有平台公司当月债务偿付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防范融资风险;②出台《栖霞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市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指导、监督国有平台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风控制度;③元汇集团已建立公司章程等制度性规范文件,市财政局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追加注入注册资本金。 出台《栖霞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市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上规范平台公司投资运营;对元汇集团追加注入注册资本金。 按照《栖霞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市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加强对平台公司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资。
三季度 继续按要求落实国有平台公司债务偿付调度机制,每月8日前对国有平台公司当月债务偿付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防范融资风险;依据《栖霞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市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市财政局组织国资专家对平台公司对外投资业务进行评审,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防范投资风险。 多次组织国资专家对平台公司投资行为进行评审,进一步做大做强做实平台公司。 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元汇集团、元融集团业务监管,防范融资风险,做大做强平台公司实力。
四季度 已按照《关于整合组建新的国资平台公司的实施方案》要求,顺利组建元汇集团,注册资本1亿元;按照《栖霞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市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元融集团元汇集团投资业务进行监管,指导两家平台公司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降低投资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①已落实国有平台公司债务偿付调度机制,每月8日前对国有平台公司下月债务偿付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防范融资风险;②出台《栖霞市市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国有平台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风控制度;③是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规范企业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支持企业依据发展战略和规划、围绕主业进行投资,全面构建国有资产监管“一盘棋”;④已成功组建元汇集团,主营业务包括水务运营、城乡建设、特许经营等,人才队伍、内部制度建设基本完成,目前已开展松山污水处理厂、北部热源建设、新一中项目等众多重点项目,正在按照AA评级标准打造。 按照上级要求及明年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继续做大做强国有融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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