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2-05931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文件标题: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栖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机关: 栖霞市政府办 发文字号: 栖政办发〔2022〕20号
成文日期: 2022-12-20 发布日期: 2022-12-20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栖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栖政办发〔2022〕2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栖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栖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栖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栖霞市辖区内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发生的场馆舞台、看台、栏杆等建筑物、设施或临时搭建设施发生倒塌等灾难,导致人员伤亡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因人群拥挤、通道严重堵塞等原因,发生人员挤压、踩踏、坠落、溺水等人员伤亡的事件;燃放烟花、礼炮或释放氢气球遇明火发生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其他非人为故意损害、破坏而引发的人员伤亡等事件。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大型商场、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以及与大型群众性活动自身不相关联的因素而导致活动参与者伤亡的突发事件不适用本预案。

(四)工作原则

1.生命第一,科学决策。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防次生事故或灾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市级有关部门和武警部队等应急救援力量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权限,负责有关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行动。

3.快速反应,协同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行动责任制。市级有关部门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确保事故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和事件的快速有效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市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应急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市气象局、栖霞供电公司、市消防救援大队、武警栖霞中队等部门和单位及各镇街政府(办事处)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指挥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对于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会商研判,做好应急响应;根据事件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

(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突发事件信息,做好信息报告工作;组织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处理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承担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公安局:负责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负责对突发事件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参与抢险救援等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搜集、报告舆情信息,协调新闻发言人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发布,协调媒体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等工作。

3.市民政局: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伤亡人员的殡葬处理,对有困难的伤亡人员家属,给予适当救助。

4.市财政局:负责事件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等工作。

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为事件中遭受伤害的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指导相关单位按规定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等。

6.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督促事件周边的供气等重点企业安排力量做好市政设施的保护,确保市政设施在应急处置和救援中安全正常使用。

7.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事件周边的供水、供热等重点企业安排力量做好市政设施的保护,确保市政设施在应急处置和救援中安全正常使用。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突发事件的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9.市卫生健康局:负责事件应急处置中有关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10.市市场监管局:配合监管部门对活动使用的特种设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负责对活动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为餐饮安全提供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对较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1.市气象局: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

12.市总工会: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13.栖霞供电公司:负责电力线路故障的紧急抢修,确保设备正常供电;负责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电力保障工作。

14.市消防救援大队、武警栖霞中队: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市融媒体中心、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应急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负责根据市领导小组指令按照各自职能做好事件原因调查和应急处置救援等工作。

三、事件分级

事件级别按照造成人员伤亡程度、危害程度及财产损失程度等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4 个级别。

(一)一般(Ⅳ级)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人员,“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

(二)较大(Ⅲ级)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人员,“以上”包含本数,下同),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

(三)重大(Ⅱ级)突发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人员),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

(四)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人员),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

四、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活动承(主)办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是大型群众性活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发生后,活动主办单位应立即向栖霞市人民政府报告,栖霞市人民政府应立即如实向烟台市政府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虚报,同时通报市级有关单位。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活动主办单位、活动规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造成伤亡状况、事故的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群众性活动事故发生后,栖霞市政府要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在事发30分钟内,向烟台市委、市政府报告,同时向烟台市级相关单位通报。

(二)应急处置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以下1项或多项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1.交通疏导和管制。因事件导致道路无法正常通行或抢险救援需要占用道路时,应及时采取交通疏导或管制措施,为抢险和医疗救护车辆设立专用通道,提供通行保障。

2.设置警戒区域及现场秩序维护。根据现场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作业范围,组织对现场及周边涉及区域内的水、电、气、热站管线设置警戒区域,加强守护,对进入现场的人员实施控制,做好抢险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3.消除抢险救援阻碍。因事件导致火灾,水、电、气、热管线损坏等次生事件,阻碍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时,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并协调关闭危险源,为抢险救援创造条件。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障碍物阻碍抢险救援开展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与产权单位协调会商,根据实际情况对影响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障碍物实施拆除。不利影响消除后,各单位应加快推进抢险救援工作。因事件导致水、电、气、热及通信电缆等管线设施损坏,不影响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可组织对损坏的管线进行抢修。因管线关停对周边单位或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且短时难以恢复的,水、电、气、热及通信等单位应立即核实受影响范围,制定临时措施方案,为受影响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提供临时供水、供电等。不能提供临时供应的,应向受影响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4.人员营救。承担抢险救援任务的各单位应尽可能用最短时间和最安全的方式,对现场群众进行疏散,对受困或受伤人员开展营救。根据需要,可协调消防救援、地震部门动用搜救犬、生命探测仪等手段辅助实施营救,各相关单位应为营救受困和受伤人员提供支持。市卫生健康局应第一时间组织营救伤员。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应根据需要为转运工作提供交通便利。当事件对现场或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造成影响时,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将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避险,必要时对转移避险人员实施临时安置。

5.善后工作。活动承(主)办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做好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工作,主动为家属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做好安抚和思想工作,避免事件伤亡人员家属干扰抢险工作正常开展。

(三)应急结束。当事件得到有效处置,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会商评估,确认相关危害因素和次生、衍生危害消除,应急响应工作即告结束,由响应启动单位宣布应急结束,并及时通知参与处置的各有关单位,必要时通过平面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的公告。应急处置结束后,要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调查,分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并结案,形成书面材料报市领导小组。

五、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发生后,按照及时、准确、全面、依法的原则,根据应急响应的级别,分别由烟台市指挥部或栖霞市政府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和政府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引导社会舆论,防止恶意炒作或谣言传播影响社会稳定。特别重大、重大事故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六、事故(事件)评估与调查

评估小组负责检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查找事故的原因和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预测事故的后果,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

一般事故由栖霞市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较大事故由烟台市政府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由省政府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烟台市有关部门协助调查;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省有关部门协助调查。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的原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进行综合调查评估,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恢复重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政府应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专家对事发地重建环境、可利用资源等进行评估论证,制定恢复重建计划,落实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并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

七、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责组建本部门、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事件发生后,市领导小组按照事件紧急程度和由近及远的原则调集各有关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二)通信保障。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负责人要保证 24小时联络畅通。事件发生后,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单位要建立稳定可靠、灵活便捷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三)保险保障。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时,活动承(主)办单位应为演员、观众办理大型群众性活动意外险等险种。活动期间因突发事件造成的人身、财产等损害,由烟台银保监分局栖霞监管组监督、督促相关保险公司及时理赔。

(四)科技保障

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鼓励、扶持有关科研机构和企业研发用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突发事件预警、预防、监测、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技术装备和管理平台。

(五)组织纪律保障

严格工作纪律,形成快速高效的部门协作机制。参与应急处置的部门在接到行动指令后,应当迅速组织或调度相关人员、装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预案中明确的职责快速投入事故应急处置。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互相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工作中要严格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及时处置。

八、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指导协调成员单位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

(二)责任追究。市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推诿扯皮、不作为,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九、附则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各有关部门应参照执行,并依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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