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69760R/2022-05616 成文日期: 2022-12-15
发布机构: 栖霞市发改局 组配分类: 信用制度

《烟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2-15 来源:市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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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10号)、《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22年版)》等文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了《烟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方案》,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出台目的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提高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信用指数排名在全国的位次和群众获得感。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三部分,包括工作目标、实施三大攻坚行动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加快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水平和群众获得感。

第二部分是实施三大攻坚行动。一是开展“信易贷”攻坚行动,支持烟台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做大做强,组织引导企业在平台注册,实现注册企业数量占比达到20%的目标;推动金融机构与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联合建立预授信模型,实现全流程放款;支持平台接入全国一体化融资系统。二是开展优质企业提升行动,组织开展“信用修复攻坚月”活动,严控新增失信被执行人数量;着力提升A级纳税人占比。三是开展社会信用整体提升行动,力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100%,有效异议占比低于十万分之一;推动莱州、海阳、栖霞、龙口、招远等省级信用典型(创建)城市,信用排名进入全国前30,莱阳进入前50;将芝罘、莱山等不参加全国排名的区,全部纳入指标填报范围。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强化政策支持、卡实工作责任、严格督导推进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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