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2-05556 成文日期: 2022-12-12
发布机构: 栖霞市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事项目录

栖霞市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发布日期:2022-12-12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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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7日,市政府公布了《栖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的《栖霞市老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及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出目录。

二、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的《栖霞市环长春湖地区城市设计及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出目录。

其他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按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栖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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