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病死畜禽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实施主体。
二、补贴单位:栖霞市农业农村局
三、补贴标准:根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四、申请程序:县级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主体填报的收集单据和处理单据审查核对,汇总审核后由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经市级审核确认无误后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上报省畜牧局、省财政厅。省级以上资金下达后,根据审核通过的数量对病死畜禽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实施主体予以补助。
五、申报材料:年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审核通过数据,审核审计相关报表报告等。
六、咨询电话:0535-52228721
七、受理单位:栖霞市农业农村局
八、办理时限:根据上级资金到达时间和病死畜禽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实施主体收集审核完成时间确定。
九、联系方式:0535-52228721